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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

2017-05-25 18:13

 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:

  1、申请人(及配偶)和购房人(及配偶)身 份证及复印件;

  2、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复印件;

  3、首期**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4、已婚: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;

  未婚:民政部门出具的《无婚姻记录登记证明》或本人的《声明书》;

  5、申请人户口不在本市的,须提供居住证明;

  6、女职工55周岁以上退休的,须提供有效依据(如***件、用人单位证明等);

  7、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受到市职工住房公积金*高缴存额限制,其申请贷款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结果的,须提供单位发放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。

  申请人或配偶如有其它负债,必须与本次贷款额度及还款额合并计算,超过申请贷款额度的,须提供单位发放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。